兩部門聯合下發通知加強小微型面包車、摩托車安全管理 新華社北京11月30日電(記者鄒偉)近日,工業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兩部門聯合下發《關于加強小微型面包車、摩托車生產和登記管理工作的通 知》,對提高小微型面包車安全技術性能和安全配置,實行摩托車新車上牌免檢和“帶牌銷售”,新出廠摩托車配備安全頭盔等提出明確要求。
“微面”車強制應用ABS等裝置安全性能全面提高 公安部統計數字顯示,目前,我國小微型面包車數量已達1500多萬輛,年均增加200多萬輛。小微型面包車滿負荷甚至超負荷使用現象突出,客貨混裝、超員等違法行為較多,“病車”上路引發的交通事故多發。 據統計,2013年全國涉及小微型面包車一次死亡5人以上交通事故58起,共造成小微型面包車駕乘人員338人死亡,交通事故死傷比高達 2.6:1,是其他一次死亡5人以上交通事故死傷比的2倍,是一般交通事故死傷比的10倍。其中,小微型面包車車身結構強度不足、制動性能差、側傾穩定性 低、安全配置不全等是導致發生交通事故、加重事故傷亡后果的重要原因。 為切實提高小微型面包車安全性能,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,通知要求提高小微型面包車行駛穩定性、制動安全性、車身強度等技術性能,規定自 2015年7月1日起,小微型面包車應全部配裝防抱制動系統(ABS),嚴格限定準乘人數(含駕駛員)不得超過7人。
通知還要求生產企業切實提高小微型面 包車產品安全質量,加強對新生產小微型面包車出廠前檢驗,確保符合國家標準。同時,要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加強對車輛生產企業的生產質量監管,會同公安 交管部門開展生產質量監督檢查,對違規生產的車輛生產企業,將依照《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一致性監督管理辦法》嚴肅處理。 摩托車新車免檢帶牌銷售廠家隨車配備安全頭盔 據了解,目前,農村地區駕駛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、無牌無證等現象比較普遍。摩托車新車登記上牌率低,無牌無證上路行駛交通違法多發,肇事逃逸、 騎車搶奪等案件時有發生,偵破難度大。其中,辦理摩托車登記距離遠、不方便、費用高,安全意識差是許多車主不愿上牌、戴頭盔的重要原因。
據統計,2013 年摩托車交通事故中不戴安全頭盔的占70%。從交通事故分析看,駕駛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發生事故時加重交通事故傷亡后果,導致死傷率高。 對此,通知要求切實加強摩托車安全管理,提出方便農村群眾辦牌辦證多項創新管理服務舉措。一是深化機動車檢驗改革,全面推行摩托車新車免檢。
規定自2014年11月1日起,對所有新出廠摩托車在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前,不再進行安全技術檢驗。群眾在購買摩托車后,不需要再到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 辦理檢驗,可直接辦理登記上牌業務。 二是簡化摩托車登記手續,在農村推行“帶牌銷售”。要求在農村地區逐步推行摩托車“帶牌銷售”,委托摩托車銷售企業代辦注冊登記,實行摩托車售 前集中查驗,預先制作懸掛號牌,商有關部門實行保險、稅務一站式辦理,實現群眾購車時一并辦結登記上牌業務。通知還強調,除國家規定機動車牌證工本費外, 開展“帶牌銷售”不得向群眾收取任何選號費、代辦費等費用。 三是推行新出廠摩托車配備安全頭盔,將頭盔作為摩托車安全配件。為有效解決駕駛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問題,規定自2014年11月1日起,所有新 出廠的兩輪摩托車產品應當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頭盔,未按規定配備安全頭盔的,不得出廠銷售。四是開設縣鄉“流動車管所”,上門辦牌辦證服務。要求縣級公安交管部門通過開設“流動車管所”等方式,組織大、中隊民警下鄉為農民上門集中辦理摩托車登記、檢驗等業務,通過專場考試、集中辦理等方式,為農民申領摩托車駕駛證提供方便。
13329889988
新聞內容
工信部公安部:"微面"強制應用ABS等裝置
發布時間:2015-01-13 瀏覽次數:2501 返回列表